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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!小规模纳税人税率变化后,这样申报!
来源:祥顺财税俱乐部 | 作者:hnhjz1 | 发布时间: 2020-06-18 | 1383 次浏览 | 分享到:
小规模纳税人税率变化后这样申报


注意!小规模纳税人税率变化后,这样申报!


小规模纳税人税率变化后这样申报

1%征收率开票、申报

4个要点

要点一

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,适用减按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,按照1%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。

要点二

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,对于减按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,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:

销售额=含税销售额/(1+1%)

比如:

3月份开具了一份增值税普通发票,含税金额40.4万元。

则:

不含税销售额=含税销售额/(1+1%)=40.4/1.01=40万元

应交增值税=不含税销售额*征收率1%=0.4万元

账务处理:

借:银行存款 40.4万元

贷:主营业务收入 40万元

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 0.4万元

要点三

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,减按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(小规模纳税人适用)》“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(3%征收率)”相应栏次。

要点四

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,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,已按3%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,发生销售折让、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,按照3%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;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,应按照3%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,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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